根据2013年6月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国资委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迅速组成督查组到省属企业开展检查督查工作。
检查督查活动从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为期3个月,重点对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特种设备、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督查,并对事故多发的行业、人员集中的企业以及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的企业列为重点督查企业,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并做到“四个”结合,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与督导下级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相结合;与整治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相结合;与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