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省国资委副主任吴建国一行到粤电集团,就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粤电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高仕强、董事会及法律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向调研组介绍了集团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情况。吴建国副主任对粤电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所做的富有特色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通过此阶段的试点工作,粤电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将法务工作做得更深入、更细致、更规范、更有生命力,并能真正融合到企业的文化和制度建设中,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可靠的法律保护。
高仕强副总经理表示,粤电集团将严格按照省国资委的要求,继续做好法务工作,不断完善和健全内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水平,真正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保障粤电健康有效地发展。
(来源:粤电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