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8日,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试点暨法制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会议传达了今年8月全国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了总法律顾问试点和企业法制工作情况,并对下步省属企业法制工作规划进行了讨论和研究。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巡视员吴建国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议认为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务机构设置逐步到位,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初具雏形,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企业外部法律风险支撑体系逐渐成熟。会议同时总结了省属企业法制工作,认为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法务机构的设置基本满足了日常工作需要,制度建设自成体系,普法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紧密。
会议指出,各企业一是要全面清理存在法律风险的历史遗留问题,二是要参照新《公司法》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梳理;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定期组织企业法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四是要继续扎实推进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
会议要求,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法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5家试点企业要重新审视企业总法律顾问职能,及时总结经验,在省属企业中发挥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省国资委综合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