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华能集团在广州签署了关于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华能集团总经理李小鹏,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阳胜等出席并见证了签约仪式。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徐尚武主持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广东省国资委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粤电集团24%的股权以100.3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华能集团。签约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共同努力,选择国内外优势上游企业和电力企业为战略合作伙伴,并推进粤电集团整体上市,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钟阳胜在致辞中指出,华能集团这次入股粤电集团,是中央企业和广东省属企业间的一次具有代表性的战略合作,是国有企业强强联合的重大成果,对于促进广东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股权转让,粤电集团从地方政府独资的国有企业改造为与华能集团共同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这既是粤电集团产权多元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广东省省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不仅有利于完善粤电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而且有利于推动广东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钟阳胜表示,广东省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粤电集团的改革发展。
李小鹏在致辞中表示,粤电集团部分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是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全力支持下,一段时间以来多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华能集团和广东省友好合作、共谋发展的重大成果。华能集团愿以此为契机,加快与广东省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步伐,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此次粤电产权转让得到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支持和配合,并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鉴证。
此前,广东省国资委与华能集团于今年8月8日在广州签署了关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产权转让的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