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工作下发后,省国资委行动迅速,认真部署和贯彻落实,专门向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作为当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效果。集中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和宣传教育。通过学习和宣传教育,使每个企业领导人员掌握《若干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深入理解《若干规定》的实质和内涵,提高依法经营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使企业职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要求,积极参与民主监督。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自查、带头整改、带头接受监督,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调查研究,对本企业易发、多发以及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制度、规定和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一次剖析,制定和细化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具体措施。特别对企业落实“三重一大”,企业改制重组、引进战略者、资产整合、产权交易,投资融资、信用担保、委托理财、开立信用证、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财务管理、薪酬管理、大额捐赠、职务消费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认真组织力量研究,科学规范监管程序,为企业领导人员“不愿贪、不敢贪、不能贪”提供制度和机制上的保证。
三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督导企业领导人员认真对照《若干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个企业领导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认真进行审核和分析,认定是否符合廉洁从业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其纠正或订出纠正的计划和期限。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并可以纠正不造成重大影响的,应督促其尽快自动纠正。对于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或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认定和进行处理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上报省、市国资委主(监)管部门研究解决。
四是精心组织监督检查。紧密结合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等要求,采取督查、巡视等方式,重点对《若干规定》涉及的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特别是落实“三重一大”、资产整合、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担保、委托理财、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重大投资、企业承接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的重大建设项目等环节,要从制度是否完善、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是否有效、监督是否有力、防范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各市国资委纪委和省属企业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从机制上保证《若干规定》有效落实。
省国资委监察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