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总工会与省国资委、省经贸委、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工总[2006]44号),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工总[2005]97号)精神和要求,并提出了拟于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对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活动的有关事宜。
(改革重组处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