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务院国资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5]293号),对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促进我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以及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资发改革[2005]293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高我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质量,我委会同广东证监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下发了《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粤国资改革[2006]45号),在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完善我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树立企业诚信意识等方面提出了贯彻意见,特别强调要按国家国资委要求,在2006年底以前解决国有控股股东占有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问题。
(改革重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