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日前在北京表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起到了应有的表率作用。王瑞祥是在“企业、公司责任与软竞争力峰会”上做出以上表述的。他说,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是能严格落实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以良好的经济业绩推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近年来,国资委监管的169户中央企业,始终保持了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大幅度提高,资产质量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达到6.73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9.8%,实现利润6267.5亿元,同比增长27.9%。到2005年年底,这169户企业的资产总额已经达到了10.6万亿元,净资产达到4.6万亿元,分别增长了15%和18.1%,全年总资产达到7.3%,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达到9.7%,提高1.2个百分点。国资委成立三年来,中央企业的销售总额每年增长1万亿元以上,资产总量每年增加1万亿元,实现利润每年增加1000亿元,为国家创造的税收每年增加1000亿元。
第二个表现是坚持立足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发展与社会进步,企业发展与人文发展、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和谐。2004年中石油等六家中央企业率先倡议“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2005年又有17家企业加盟,带头向全社会作出节约资源的承诺。目前,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已经纳入了业绩考核体系之内。
第三方面就是坚持服务回报社会,积极奉献社会的公益事业。无论是多年来的扶贫开发,还是1998年的抗洪抢险,中央企业和广大国资企业总是走在捐物、赠款的前列,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软竞争力。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同时,我国处于加入WTO的后过渡期,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明显加大。王瑞祥认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意识,强化履行公司责任的理念,当前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要加强对公司责任的理论研究,积极地宣传企业履行公司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其二,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对社会、对股东、对员工负责任的公司治理结构。
其三,切实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央企业要努力当好履行公司责任的表率。
其四,要改进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回报社会,要学习借鉴跨国大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标准和制度,在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质量性能、价格服务等各个方面,体现出落实公司责任的要求以全面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