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透露,国资委正在酝酿组建一家新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推进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操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公司有望根据授权,行使对部分央企的出资人权利,直接持有央企股权。
这位人士说,公司可能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按控股公司方式运作,在董事会中,外部董事要占多数;注册资本的多少将根据公司承担的任务来确定,作为国资委推进改制重组的平台,公司要有一定的规模实力,讲究规模经济。新公司将按市场化原则操作,在业务运作、资产处置交易、融资渠道等方面采取市场化手段;此外,还会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强化监管和考核,按市场化原则要求完善监管机制,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日前曾表示,由于国资委目前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69家中央企业幅度太大,绝对不是有效的管理范围,可能需要一个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代管,即持股型的国资经营公司。
有关人士透露,在组建过程中,初步考虑这家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具备三大功能:推进企业改制重组和整合,引进战略投资者;受国资委委托托管困难企业、集中处理央企的不良资产;接收央企剥离出的非主业资产或拟整体上市企业的非上市部分资产,推进企业结构调整、突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由此可见,新成立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将会明显不同。
此前,国资委已将中国诚通集团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两家央企作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试点,其主要职能是处置央企的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