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公司拟以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发行主体,以其持有的中金岭南和风华高科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融资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同时,广晟公司拟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对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增信。
广晟公司此次发行可交换债,发行利率相对较较低,此次发债和担保行为已经广晟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圳广晟为广晟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广晟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有利于国有股东股票的有序减持、增加现金流、提高市值管理,拟同意企业所请。 (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