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试行)》的有关精神,粤电集团监事会首次工作实务研讨会在从化流溪河电厂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粤电集团监事会成员、各股东派出监事会工作人员、中国华能集团和粤电集团相关部门领导。
长期以来,由于对多元股东国有企业外派内设监事会在运行和管理等方面没有形成规范统一的制度规定,也没有成熟有效的经验可以借鉴,在实际监督工作中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时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影响了监督工作的高效开展。粤电集团监事会在借鉴前几任监事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不断地探索实践,与企业紧密配合,制定了《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于今年8月7日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规则》首次对大股东所派监事人数少于半数的监事会内部运作机制作了规定,内容包括监事会会议召开、议案提出、审议事项、议事细则、监督方式方法及企业配合等各个方面。同时为了增强监督力量,提高监督实效,切实保障各股东权益,经与集团管理层和股东代表反复沟通、磋商同意,《规则》中明确了在现有的5名监事会成员基础上,双方股东分别增派若干名监事会工作人员,充实监督力量,提升监事会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广度。《规则》的颁行不仅规范了监事会的内部运作管理,为监事会履职提供了便利,也为粤电集团各管理层支持配合监事会工作提供了执行依据。同时,《规则》的制定,也使《粤电集团公司章程》得到完善。
本次研讨会是贯彻落实《规则》的一项体现。会议从实务角度充分讨论了不同身份监事会成员的职责定位权利义务、监事会与企业内部审监力量的协同配合机制、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的具体要求等问题并达成共识,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良性开展打下基础。同时,监事们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规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是粤电集团监事会建设和管理的新起点,是对多元股东国有企业外派内设监事会运作方式方法的新探索,同时也对多元股东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建设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