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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动态
省国资委召开新一届监事会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7-05-15 文章来源:
2007年2月8日,省国资委在白云宾馆召开监事会工作研讨会议,针对目前监事会管理体制和监督方式的变化,撤出财务总监、对20个省属企业全面派驻监事会换届调整的客观情况,研究探讨新一届监事会工作思路。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力行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体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及监事会工作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监事会主席对2007年监事会工作的设想和有关建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资发监督〔2006〕174号)的精神,适应加强当期监督、突出检查重点的要求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提出我们应该创造性的做我们应做的事情、做我们能做的事情,明确监事会工作任务,为2007年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转变工作方式,提高监督时效 从今年开始,监事会实行当期监督,由当年检查企业上年度情况逐步调整为当年监督检查当年情况,次年上半年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各监事会要调整思路,加强学习,适应新的工作方式方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年度监督检查相结合,财务监督与重点项目、重大事项监督并重,按有关要求向我委提交《月度情况报告》、《专项监督检查报告》和《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等报告,汇报企业重大决策、重大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我委关注的其他重大事项,防范决策风险,使出资人及时了解、掌握和跟踪企业重要经营活动。
二、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网络 为提高监督检查效率,促进国资委系统部门协调配合,监事会要与省国资委各处室、省属企业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加强沟通,逐步形成监管统一、程序严密、运转协调、规范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共同促进企业发展。监事会要积极配合委各处室的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把对企业的财务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审计结合起来,有重点地开展检查,充分参考和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决策审计结果;积极推进省属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建立,要求企业明确分管监事会工作的领导和部门,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实行对下属一级企业派出监事会,对重大项目派出财务总监的做法。
三、重视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国资发监督〔2006〕174号文要求,新一届监事会工作方式与过去相比有了重大变化,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对于新组建的监事会开展工作非常重要。人事处、监事会工作处要共同协助抓好监事会成员的培训工作,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组织到取得先进工作经验的单位的调研以及业务知识和相关工作制度的学习和讨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