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省国资委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社会热点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官方平台主动发布权威国资国企信息。其中,通过省国资委网站公开信息1860条,群众总访问量387.42万人次;通过“广东国资”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271条,关注订阅数超15万;通过“广东国资”南方号公开信息617条,累计订阅数超7.3万人;通过省级权威官方媒体发布国资国企新闻宣传报道673篇次。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策划主题宣传报道。推出了“改革再出发 国企新动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广东国企高质量发展巡展”“国资国企社会价值”“国资国企齐聚力 共建绿美广东”“广东国企新‘智’造”“打造‘策源地’,激发新动能”“广东数字新国企”“品牌新力量”“百千万工程”等10个专题系列报道,发布专题报道180篇,积极对外宣传公开广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省国资委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网上问政答复工作,通过网站“互动交流”平台接收办结各类咨询问政235件,其中省政府办公厅指派件21件。全年共接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除1件结转2025年度办理外,其余2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其中予以公开9件,占39.1%;不予公开1件,占4.3%;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3件,占56.5%。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省国资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上网信息“三审三校”机制,规范审查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把紧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明确公开信息的形成、审核、批准、发布、归档等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安全管理。定期对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网络安全防护评估检查,及时标记清理失效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安全运行、数据信息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方面。
2024年,省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分类,优化新增网站专栏专题10个,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对网站、新媒体信息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做好网站、新媒体平台巡检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省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虽有一定的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公开内容尚不全面。下一步,省国资委将一是持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丰富拓展政策解读广度与形式。二是对照政务公开标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三是注重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取得扎实成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省国资委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邮编:510075;电话:020-38306208)。如需了解更多广东国资国企信息,请登录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或“广东国资”微信公众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