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物控股集团纪委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广东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于12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度省属企业纪委书记联席会议精神、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43号)。广物控股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魏浩华同志主持会议,集团总部、所属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
魏浩华传达分享省国资国企系统十八大以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聚焦主业;二是必须坚持工作创新;三是必须坚持正面宣传;四是必须坚持整合资源。总结工作,梳理经验与体会,是为了继往开来,把以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会上,受魏浩华委托,广物控股集团纪检监察室&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王炳振同志全文传达、领学省委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通过全面解读、深入理解,参会人员对落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工作责任、掌握了解干部表现情况、如何分析研判、如何加强动议审查、如何强化任前把关和严格责任追究等工作有了具体、明确的认识,对这项工作中党委(党组)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有了具体、明确的认识。
传达、领学结束后,魏浩华强调,作为企业纪检监察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懂弄通做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广物控股集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为广物控股集团工作进步和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