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集团提早布局,积极筹划,及时抓住南沙自贸区跨境人民币贷款新政策实施的契机,成为《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后首批成功向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的企业。
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正式出台《暂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南沙和横琴注册企业从境外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于新政策出台当日,在航运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统筹指导下,下属新船重工公司利用地处南沙新区的区位优势及香港资金成本的比较优势,通过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及香港创兴银行,成功办理了1亿元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款项已于当日到账。据悉,该笔贷款成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备案的第一笔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新船重工公司抢占先机成功办理首批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为南沙小虎岛造船基地项目注入了资金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