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11时34分,河源东源县(北纬23.9°,东经114.5°)发生M4.8级地震,震源深度11公里,震中距离新丰江大坝约30公里。经全面检查及分析比对,未发现新丰江电厂水库大坝、电厂机电设备等受到地震影响。
地震发生后,粤电集团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地震所在地的新丰江发电公司了解情况并指导工作。该公司也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分成8个专业组对所有水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山体及库岸、厂房建筑物、办公区域建筑物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组织水工专业技术人员对地震前后的大坝观测资料进行对比分析。
经过现场检查和分析监测资料,结果表明:新丰江大坝各项监测数据变化幅度均处于正常范围,电厂各类水工建筑物及机电设备等均未受到地震影响和损害,新丰江大坝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