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8日下午,省国资委综合法规处一行4人组成的验收组对广业公司企业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进行实地验收。验收组对广业公司企业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一是法务工作基础较好,广业公司作为省属企业中第一家配备专职总法律顾问的单位,总法律顾问各方面素质较高;二是规章制度建设扎实,也是省属企业中第一家按照新公司法和国资委的要求对章程进行修订的单位;三是以颁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暂行细则》的方式将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是值得推广的工作亮点;四是法务信息系统建设开创了法务工作的新方法;五是延伸法务工作内容,法律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六是进行的案例汇编工作,不仅起到了法律风险的警示作用,也是法务人员学习与提升的过程。
省国资委验收组勉励广业公司继续做好省属企业法务工作的榜样,并就广业公司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例分析汇编和法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使法律风险排查要成为企业惯例和法务人员继续提高自身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来源:广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