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于5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第二阶段(区域合并)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粤交征〔2009〕404号,下称《修订方案》),这标志着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第二阶段(区域合并)工作正式打响。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推动珠三角一体化的要求,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要充分发挥先导作用,《修订方案》根据高速公路网建设发展实际做了统筹考虑,优化了区域合并结构,有利于减少主线收费站和标识站,进一步撤并区域间主线收费站,通过区域合并扩大区域联网收费范围,增加ETC车道数量,发挥电子不停车收费的规模优势,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在全省高速公路采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和人工半自动收费兼容的组合式收费技术,实现“粤通卡”全省一卡通行。
《修订方案》提出的深圳区域并入中片区,黎光、罗田和黄鹤等三个深圳与东莞、广州地区的收费站将撤消,可更有效地消除拥堵,进一步提升珠三角地区路网的总体通行能力,有助于珠三角区域整体交通的畅顺。深圳区并入中片区,促进省港澳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具有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化路网使用效率,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和投资环境,可加强珠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经济交流,加快构建珠三角经济城市圈,提升我省综合竞争力。
(来源:省联合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