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韶钢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01—200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韶钢十分重视群众体育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组织发动广大职工家属开展体育锻炼,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
韶钢把实施“健康工程”作为重点落实“八项民心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实施效果评价作为考核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引导和鼓励职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经常性的群众体育活动,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区的体育赛事及兄弟单位的邀请赛,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韶钢集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