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对单个项目超过一定额度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注资省属国有企业实施”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中小河流治理新模式,8月5日,在江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容福华、建工集团副总经理黄瑛鹏的共同见证下,建工集团所属三江公司分别与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签署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工程组建项目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经过多次沟通,建工集团与江门市政府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由建工集团分别与开平市、恩平市、台山市组建项目公司作为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工程的项目法人,全面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本次签约共涉及江门市潭江流域中小河流(二期)治理16宗项目,标志着由省属企业牵头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二期)项目正式全面启动。 框架协议签署前,建工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框架协议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双方参会人员针对如何开展具体合作以及预期节点目标进行了深入沟通。 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工程是广东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建工集团将提高政治站位、展现国企担当,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和带动作用,保质保量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治理任务,实现“防灾减灾、河畅岸固、自然生态、安全经济、长效管护”的治理目标,与江门市各级政府各级部门一起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再上新台阶。 江门市水利局,建工集团战略发展部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