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能源集团节能降碳公司与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帆,清远市副市长、连南瑶族自治县委书记闵飞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
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共同推进“百千万工程”,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生动实践。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项目开发方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在资源、技术、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分布式光伏、林业碳汇开发等领域的深化合作,携手推动合作项目落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切实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活力增动力。
连南瑶族自治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和良好的自然优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入选了广东省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成功创建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不断焕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节能降碳公司作为广东省属首家国有节能降碳公司,坚定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自今年4月揭牌以来,节能降碳公司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为能源集团纵向帮扶点连平县陂头镇村集体提供林业碳汇碳普惠开发服务,帮助村集体创收增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惠东县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打通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在全国范围内为红树林碳汇权益价值实现作出示范,为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践行省属国企责任与担当。
能源集团、连南瑶族自治县相关领导以及双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