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三角城际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黄宙率财务部负责人等到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送去锦旗,感谢该局根据国家新出台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为公司退税4.5亿元,助力珠三角城际建设。
2019年3月,国家颁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针对新政策,珠三角城际公司积极主动作为,一方面加强学习讨论,吃透文件精神,做好政策消化;另一方面强调工作落实,认真搜集业务资料,指定专人负责,多次上门向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咨询政策、汇报情况,为优惠政策执行做好前期准备。
由于涉及金额巨大,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多次对珠三角城际公司进行调研。2019年12月,在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的指导帮助下,公司正式向税务机关递交了退税申请,并于2020年1月20日顺利收到了全部退税金4.5亿元,第一时间享受到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目前公司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约3.915%,4.5亿元退税资金可节约年利息支出近1800万元,有效缓解了项目资金压力。
在见面会上,黄宙表示,珠三角城际公司衷心感谢三分局长期以来对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公司将继续依法经营、诚信纳税,加快珠三角城际建设,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多作贡献。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局长刘通天感谢珠三角城际公司对税务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希望今后能不断加强税企沟通,更好地宣传贯彻国家税务相关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专业的业务指导,更好地促进珠三角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