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各律师事务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现将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入库机构调整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广东金鹰律师事务所被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原广东金鹰律师事务所从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中淘汰。
二、原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被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原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从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中淘汰。
联系人:岑浩民,联系电话:020-38306358,传真:020-38306324。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