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以上市国资委、省属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各单位报送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等级资格评审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各单位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6月16日前向我委综合法规处书面反映。逾期无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孙穗、岑浩民;联系电话:38306358;Email:gdgzwfw@126.com。
附件: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等级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汇总表(2017年).xls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