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各律师事务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新增入库机构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委于4月21日至4月27日公示了申请入库机构的复评情况,并同时就各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来执业纪录向省司法厅、省律协等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经反馈各律所均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现将复选总分排名前十的律师事务所正式录入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详见附件。
联系人:岑浩民,联系电话:38306358。
附件: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新增入库机构名录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