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国资委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现对省国资委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选库的管理及使用
(一)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备选库采取自愿申请、省国资委审核确认的方式。
(二)备选库的使用范围。除省国资委政府采购项目、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采取统一招标或其他特殊受限情况外,省国资委及所监管企业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财务审计业务(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委托单位应从备选库中通过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择优选取会计师事务所。
(三)入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悉知并同意省国资委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选用的政策规定。
二、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的条件
申请加入备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告的“2017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50名;
(二)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人;
(三)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近3年无不良执业质量及诚信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关于加入广东省国资委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的申请(见附件1);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三)合伙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拟申请入库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下载附件1的申请范本及表格,填好后连同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于2018年3月31日前报送广东省国资委审计处(申请材料可直接报送或邮寄,必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dgzwsjc@163.com)。
联系人:曹秉安、李小曼,联系电话:38306294、38306233。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粤能大厦2509室
邮编:510075
附件:1. 关于加入广东省国资委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的申请
2. 关于发布2017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