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单位的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将严格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步骤开展,根据(省/市/县)关于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必须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我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未发现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
除上述问题外,我单位再无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请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如发现还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请举报。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
举报电话:83170026(上级整治机构)
38306356(本级整治机构)
举报邮箱:gdzxzz2013@foxmail.com(上级整治机构)
gdgzxjk@126.com(本级整治机构)
通讯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省财政厅3号楼北裙楼 303室(邮政编码:510030)(上级整治机构)
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2508室(邮政编码:510075)(本级整治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