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资财务会计学会(筹)是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预核准的非营利性专业学术团体。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职位:广东国资财务会计学会(筹)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3名。
(二)资格条件。
1、业务部门负责人1名。
① 遵纪守法,思想端正,责任心强。
②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年龄在33周岁以下;
③ 需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 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
⑤ 具有双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士优先;
⑥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业务部门工作人员2名。
① 遵纪守法,思想端正,责任心强。
②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年龄在28周岁以下;
③ 需财务管理、会计或会计电算化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④ 具有双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士优先;
⑤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
参照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及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含五险一金)。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站公布招聘信息(广东省国资委网站:http://gzw.gd.gov.cn/;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com/),报名表请于上述网站下载;
2、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其它有关招聘条件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通知考试。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与安排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参与招聘的人员需通过广东省人事厅考试机构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
2、面试: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入围人选(按照录取人员比例1:3确定入围人选);本学会发起人单位及监管部门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取进入体检程序。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国资委网站公布。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11月10日
2、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8日(拟定,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对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州市事业单位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体检。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国资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广东国资财务会计学会(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四、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 报名地点:广东国资财务会计学会(筹),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粤能大厦25楼2508室。
(二) 联系人:左青梅、吴琼;联系电话:020-38306282、13794384343、13925101971。
广东国资财务会计学会 筹备工作组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