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咨询专家库更新公布
发布时间:2012-10-17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2005年,省国资委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东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粤国资产权[2005]265号),率先推出对企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实施专家咨询评审制度和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制度,并在省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律师协会等单位的支持下建立了资产评估咨询专家库,设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平台,由国资监管机构或指导企业组织对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审核实行专家咨询。此项制度实施7年来,各省属企业及地市国资监管机构认真执行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在粤电产权转让、广东钢铁重组等国企重大并购重组项目的资产评估中发挥了很好作用,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肯定和好评。
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针对专家评审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完善之处,2011年省国资委制定了《广东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粤国资产权〔2011〕110号),对于专家资格条件、权利义务、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2012年4月,与省评估协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荐更新广东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咨询专家的通知》(粤国资函〔2012〕247号),公开征集广东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咨询专家。经过两个月的遴选,专家库名单已确定,更新后的专家库人员共311名,其中:资产评估类153名,财务审计类85名,法律类21名,工程技术类34名,经济管理类18名;人员涵盖各类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经济类律师、证券金融及有关院校、省属企业等相关权威专业人士,成为实施专家评审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力保障措施。
现各省属企业和各地市国资监管机构可通过广东省国资委网站查询使用广东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咨询专家库,抽取遴选评审专家,借助专家力量解决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过程中遇到的专业疑难问题,为国资监管机构和企业决策提供专业技术保障服务。
附件:广东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