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经研究,广东省国资委决定对承担广东省盐业总公司(以下简称“盐业公司”) 和广东省粤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旅集团”) 201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开选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对盐业公司、粤旅集团两家集团公司,包括集团公司本部和属下的各类全资、控股企业,参股并有实际控制权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等提供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服务,不包含上市公司和境外企业。 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事项共分为2个子包,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结合自身能力选择各子包参加投标(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资料中的相关内容)。
二、参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一)持有2009年度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总所或分所所在地(注册地)在广州(提供该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持有广东省财政厅发放的执业资格证明,并通过了存续条件检查(提供该证明有关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章)。
(三)已进入广东省国资委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
(四)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注册会计师人数必须不少于20人,其他从业人员人数不少于30人(人员情况以2010年9月30日为截止时间,提供广东省或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原件)。
(五)注册会计师在广东省或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备案并持有2009年年检合格证明(提供该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项目经理人具有5年以上(含5年)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经验及近3年从事过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任务(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并作出承诺,提供该证明的复印件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在广州地区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以该地区分所名义参加选聘,其注册会计师人数、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成立时间及审计工作经验等均以分所的实际情况为准。
(八)近三年从事过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提供有关业务约定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予以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记录(提供广东省或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原件)。
(十)在2009年广东省国资委公开选聘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已中标两个主标段的会计师事务所 ,不能再参加本次选聘。
三、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领取招标资料时间
本次报名时间即领取招标资料的时间。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与执业资格证明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领取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东省国资委审计与监事会工作局(审计处)领取相关资料。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2509室。
时间:2010年10月12日至1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各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于2010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前递交有关投标材料,迟交的投标材料将被拒绝。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准备和递交材料等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省国资委24楼会议室
六、唱标时间 2010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在广东省国资委24楼会议室唱标。届时请参加评选的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和其身份证)出席唱标。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
联系人:崔曼芹
联系电话:020-38306294
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二O一O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