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资函〔2010〕128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根据《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们做好2010年度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编制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举的重大投资项目必须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包括:
(一)2010年度新增的重大投资项目;
(二)已列入2009年度投资计划但因故推迟到2010年度开始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
(三)已列入2009年度投资计划且正在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
二、工作程序要求
企业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时,应遵循《投资管理办法》和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要求,履行相关投资决策程序,经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我委。
三、上报资料要求
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应以请示件上报,资料包括:
(一)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备案表(见附件1,电子版可在我委网站www.gdgz.gov.cn下载,下同);
(二)企业新增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
(三)年度投资计划情况,包括:企业当期资产与负债,对外担保,总投资规模、新建与续建投资规模,投资资金构成与来源,主业与非主业的投资及在各业务板块的投资等;
(四)新增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规模,资金筹措,项目建设目标及实施计划,项目初步经济效益分析等。可一并提交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资料;
(五)董事会决议。
四、时间要求
鉴于《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于2010年2月25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工作衔接,2010年度投资计划(及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调整为2010年4月15日。逾期上报的,省国资委原则上不办理备案,相关投资项目视作计划外项目处理。
联系人:规划发展处 万山,电话:38306336,电子邮箱:ghfz@gdgz.gov.cn。
附件:1.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备案表
2.企业新增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投资 计划 通知
校对人:万山 打字: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