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
为准确掌握省属企业“三旧”用地的基本情况,切实推进省属企业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根据12月4日省属企业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座谈会要求,现就开展省属企业“三旧”用地情况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属企业根据12月4日座谈会要求,提高认识、学好政策、认真规划,组织本企业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拥有“三旧”用地或虽无“三旧”用地但拟利用这一机遇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请确定本企业负责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并于12月15日前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我委。
二、请有“三旧”用地的企业填写新的省属企业“三旧”用地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电子版请在省国资委网站
www.gdgz.gov.cn下载),对下属企业“三旧”用地进行认真、深入的调查,总结本企业“三旧”用地的基本情况和开发设想,并于12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表格等报送我委(电子版请同时发至规划发展处ghfz@gdgz.gov.cn)。
联系人:规划发展处 罗健凯,联系电话:38306335,传真:38306337。
附件:省属企业“三旧”用地情况调查表(新表)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