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各律师事务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入库申请评审情况公示如下:
一、材料统计情况
至材料报送截止日(2018年7月5日),我委共收到71份申报材料,其中无效材料3份,可以参评的材料 54份,不予参评的材料14份。(详见附件1)
二、材料评审结果
经评审小组评审,拟批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等32家律师事务所进入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详见附件2)。各有关单位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12月17日至12月23日向我委综合法规处书面反映。逾期无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三、最终入库名单的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委就各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来执业纪录向省司法厅、省市律协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纪录的律所正式录入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有不良纪录的予以剔除,不足名额按排名顺序顺次增补。
联系人:周安然,联系电话:38306358。
附件:1.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申报材料汇总表
2.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新增入库机构汇总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