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委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六)《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东省国资委。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东国资”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委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委门户网站:http://gzw.gd.gov.cn/
电话:020-3830620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责任处室 |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委领导分工表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门户网站 | 人事处 |
机构职能 | 省国资委职能介绍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门户网站 | 人事处 | ||
2 | 政策法规 | 政策性文件 | 我委履职起草的相关法规、制度等文件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门户网站 | 各处室 |
其他文件 | 通知、公告、公示等其他类型文件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门户网站 | 各处室 | ||
3 | 政策解读 | —— | 对我委起草的相关法规、制度文件进行解读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门户网站 | 各处室 |
4 | 工作动态 | —— | 委机关、地市国资委政务工作动态 | 动态更新 | 门户网站、新媒体 | 各处室、各地市国资委 |
5 | 企业动态 | —— | 各省属企业经营工作动态 | 动态更新 | 门户网站、新媒体 | 各省属企业 |
6 | 财政预决算 | —— | 财政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和经费的开支情况 | 每年 | 门户网站 | 办公室、财务与金融创新管理处 |
7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办法、工作流程、表格下载等 | 每年 | 门户网站 | 办公室、 各处室 |
8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每年 | 门户网站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