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
为做好2021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资〔2020〕9号)要求,现请各省属企业遵照《2021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资料。
为保证此次项目申报的顺利开展,2021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我委已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中心)代理,相关资料请于2020年9月4日前报送至招标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中心联系人:郭工、叶工,联系电话:020-66341754、66341723,邮箱:dept2gdmeetc@163.com,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东照大厦5楼招标二部。
省国资委联系人:伍坚志,联系电话:020-38306252。
附件:2021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申报指南.doc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