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为全面落实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据《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拟组建省国资委系统普法讲师团,请各高校按照要求推荐1—2名普法讲师团成员供我委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各高校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人员。
(二) 身体健康,政治信念坚定,热心法治宣传及公益普法事业。
(三)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法学理论素养和法学实践能力。
(四) 在法学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熟悉宪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五) 具备普法宣讲授课经验。
(六) 讲师团成员须服从省国资委对普法授课时间及内容的安排。
二、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5日。
三、选聘方式
符合条件者,可自行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zw.gd.gov.cn/)下载《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等请同时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申请表》(含电子版照片)。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gzwfw@126.com,纸质版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6粤能大厦2709房。
四、其他事项
(一)讲师团成员采取组织推荐(需征得本人同意)的方式进行。
(二)一旦聘请,讲师团成员将根据省国资委的安排部署,开展法治讲座、撰写普法教育读物。根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邀请,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公益性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等。
(三)“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聘期至2022年。
联系人:综合法规处李遥,联系电话:020—38306262。
附件: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