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省国资委副主任黄敦新就《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他透露,围绕国企改革,2015年内,50家省属试点企业中的23家企业将完成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入股工作,13家试点企业向“新三板”报送申请资料,打造一批优秀的骨干企业,从而以点带面,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在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方面,则将推进恒健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粤海控股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实习生 叶靖儿
结合实际
找准我省国企改革突破点
南方日报:《指导意见》是此轮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广东将如何贯彻落实?
黄敦新:作为新时期国企改革的总体框架性文件,《指导意见》提出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广东是经济大省,也是国资大省,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抓紧起草落实中央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全省国资系统将召开省属企业和地市国资委负责人座谈会,布置安排改革任务,进一步结合我省实际,找准我省国资国企改革的突破点。
南方日报:广东的国企改革方案已于去年8月出台。过去一年来,我省国企改革的总体情况是怎样的?
黄敦新:2014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深化省属企业全面改革的实施方案》两份纲领性文件,并出台了《广东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规范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广东省省属企业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等相关专项改革政策。
截至2016年7月底,全省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同比增长17.7%和20.8%。今年1—7月,全省国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0.8%、29.3%和26%。从经济运行各项指标来看,过去一年来,我省国企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重点
抓好省属企业改革创新试点
南方日报:围绕《指导意见》落地,未来一段时期,广东将把着力点放在哪些方面?
黄敦新:一是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坚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调整优化国资布局,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当前重点是抓好50家省属企业二、三级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以点带面促进国企改革发展。2015年内,23家试点企业将完成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入股工作,13家试点企业报送“新三板”申请资料,打造一批优秀的骨干企业。
二是三管齐下,调结构、促发展。在继续加强企业风险管控的基础上,着力把握三大抓手。第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出台一个专门的指导意见,加快省属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重点扶持20个省属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企业),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第二,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整合内外部的优质资源,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优化国有企业产业、产品结构。第三,加强资本运营工作,正在制定资本运营三年规划,加快省属企业改制上市步伐,不断提高资产证券化率,放大国有资本价值。发挥现有上市公司平台作用,推动集团整体上市,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积极培育后备上市公司群。
三是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和手段。去年底,省政府公布了省国资委43项权责事项,在全国国资系统率先实施清单管理,接下来将对照清单管理的要求,抓紧制定《权责清单事项服务指南》。推进恒健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粤海控股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有关方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正式上报省政府审批。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方案,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推进广东省属国有企业规范治理视频信息系统建设。以商贸业务风险管控为重点,继续加强省属企业风险管控。
四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第一,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督促省属企业修改公司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制定《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完善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和实操办法。制定《关于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经费保障等。各省属企业转任或增设一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党组(党委)副书记。对省属企业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作出专门的研究和部署。第二,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企业领导人员转为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程序性规定和管理细则,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推进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从现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中选聘一批经验丰富的同志转任专职外部董事。第三,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召开“两个责任意见”一周年推进会,推动省属企业落实“两个责任”。在部分省属企业开展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试点,在小远散企业、境外企业建立纪检监察专员制度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