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
现将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以便下属企业知晓运用。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附件:“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