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单位从事保密工作,最常接触的就是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涉密载体”)。
不过,涉密载体到底有哪几类,机关单位经常处理的涉密载体有哪些,制作涉密载体时应当注意哪几点,这些您又是否清楚呢?
涉密载体是国家秘密事项的存在方式,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在机关单位,大家平时接触、处理最多的涉密载体主要是涉密公文和图文资料。 一般而言,为保密起见,这些涉密载体的制作都是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进行的。不过,仍有些环节需要严加注意,以防出现泄密隐患。对此,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密载体制作过程中的场所、条件、人员等做了具体的保密规定。 考虑到实际工作中,涉密载体的制作存在多种情况。例如,涉密文件印制工作中,有时只需印制单份,有时却需要大批量印制,有时还需调来特种设备、大型设备参与印制工作。对此,相关法律要求,制作涉密载体的场所,除机关、单位内部外,还可以选择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这些制作场所要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 具体来说,制作涉密载体,需要个人在办公室自行录入、打印、绘制、整理的,工作时应当避开无关人员,制作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和整理归档,严禁将涉密文档、文件及资料等带回家中处理;送机关文印室制作的,应当向文印人员声明,提出相应保密要求并监督执行;将涉密载体送至定点单位制作的,应与相关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并监督执行。 在机关单位,涉密载体的制作人员应当确定为涉密人员,符合涉密人员基本条件并通过保密审查,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其岗位保密责任,接受单位保密部门监督。 当有无关人员出现在涉密载体制作现场时,工作人员应当停止操作,屏蔽相关涉密内容。若离开制作场所,应当保证涉密计算机等设备处于关机或休眠状态,并且需要输入密码才能开机或重新显示。 做好“人防”的同时,也要注意“物防”。涉密载体的处理设备应符合保密要求。例如,起草、制作涉密电子文档,应当使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设备,并做出保密标识,禁止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和设备起草、制作涉密电子文档,禁止使用低密级的涉密计算机和设备起草、制作高密级电子文档。 此外,制作涉密载体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应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及编号,制作部门和个人严禁私自留存;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包括文件、资料的草稿、废稿、废页等,不能随意丢弃,应当及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