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工作中也许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不是涉密人员,不在涉密岗位工作,可是偶尔还会出现因工作手头暂存涉密文件的情况。这个时候,这块烫手的山芋我该怎么稳妥地处理呢?
“保密观”帮您划出三条重点,用好、护好密件不泄密。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留存
有些国家秘密事项确需有关部门及人员在一段时间内随时查阅使用,此时,可以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暂时保管。但有三点原则需要把握:
一是使用涉密载体的人员应该符合该项国家秘密事项知悉范围的要求。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二是涉密载体留存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应逐级报批,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明确用途及归还时间。
三是如果拿到的是涉密载体的复印件,应采取和原件相同的保密管理措施。
暂存期间确保安全可控
涉密载体领用至部门或个人后,首先应建立暂存涉密载体台账,内容包括涉密载体的名称、密级、留存原因、使用期限等。
涉密载体必须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场所和文件柜中保存,做到人走文件入柜落锁。如果个人办公环境无法满足涉密载体保管要求,可以由所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涉密载体的保管,随用随借、当天归还,确保涉密载体留存期间做到安全可控。
涉密载体使用期间,要做到不拍照、不复印、不上网,不横传,不擅自摘抄摘录,更不得随意转借他人。经批准复制、摘抄摘录的,应履行登记审批手续,并按照同等密级的涉密载体管理。
机关、单位的文件管理部门及人员应随时掌握涉密载体的去向。绝密级涉密载体不得在其他部门或个人处留存。
使用完毕第一时间交还
个人暂时使用的涉密载体,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交还、清退,并办理清退手续。参加涉密会议领取的涉密载体,会后应交还主办单位或返还后交单位保密部门保管。
涉密载体借用期限到期后,应及时主动归还,确需继续使用的,可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视情延长具体使用时间。
机关、单位的文件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对借用到期的涉密载体应当及时收回,需要销毁的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保管的涉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清退、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