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涉密会议是机关、单位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人员管理则是涉密会议保密管理中最关键的要素。
代替领导出席涉密会议,这在一些机关、单位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今天,“保密观”就和大家聊聊,涉密会议到底能不能找人代替出席。
区分密级严格把关 涉密会议,是指机关、单位召开的议题、内容或者文件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 根据涉密程度不同,涉密会议可分为三级:绝密级会议、机密级会议和秘密级会议。涉及绝密级和机密级内容的会议被称为重大涉密会议。根据涉密程度不同,涉密会议应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相应的,人员管理也有不同的保密要求。 严审资格限定范围 保密法规定,举办涉密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方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主办单位首先应根据会议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审核参会人员资格。 对于绝密级、机密级内容的重大涉密会议,要严格按照知悉范围事先拟定参会人员名单,核准参会人员资格,通知指定人员参加,明确要求非指定人员不得参加会议,指定人员不得找其他人员顶替参加会议。 会议报到时要检查核对进入会场人员身份,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参加会议的工作人员,也要严格将人数控制在会议所需的最低数量。 明确要求做好监督 主办单位在《会议须知》上应当写明保密要求,会议主持人在正式议程开始前,也应申明保密纪律。对于服务人员、新闻记者等工作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保密教育,提出具体明确的保密要求和注意事项。 会议结束后,要特别注意向参会人员明确涉密会议内容的传达范围。并提醒参会人员,对于需要退回的涉密会议文件资料,要履行签字退回手续,严禁自行带离会场;对于允许参会人员带回的涉密文件资料,也要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参会人员领取文件返回单位后,应将涉密文件资料移交单位机要文件部门,个人不得私自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