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周一上午,某市市政府机要交换站内一片繁忙,各机关单位机要交换员都在忙着收取和投递涉密文件。市保密局机要交换员严小保刚刚给160余份装有某秘密级会议通知的文件袋贴完二维码,正准备逐一投递入柜。
“小保,这么巧,你也来发文啊”,严小保回头一看,是L局机要交换员谢小米。他俩是老相识了。谢小米今天要收取的文件不多,他忙完之后,主动走过来对严小保说:“小保,你这100多份得投到啥时候,我帮你一块干吧,你单位远,别耽误回去吃中午饭。”
严小保想谢小米是老机要交换员了,投递文件轻车熟路,应该不会出什么岔子。他看了看手表,确实已经快十一点了,而且自己这会还想去个洗手间,于是便一口答应:“好吧,你帮我把这些单位的投了吧。”说罢,便递给谢小米一摞贴完二维码的文件袋。严小保从洗手间回来,看到谢小米正在投递,他们二人分工明确,密切配合,不到半个小时就将所有会议通知投递完毕了。
一周之后,那个秘密级会议如期召开,可直到会议结束也不见S局相关人员到会。会后负责会议签到工作的严小保向S局办公室打电话了解情况,对方告知并未收到会议通知。
严小保心里一惊,心想怎么会没收到呢?到底是哪出了问题?他理了一下思路,决定先去机要交换站调取一下投递信息。
果然,在机要交换站当天的投递记录里,并没有找到向S局投递文件的记录。这下严小保就更不明所以了,“当天明明都发出去了啊,怎么会没有记录呢?”严小保大脑飞速转动回忆着,“对了,莫不是问题出在谢小米身上了?那天他帮忙投递来着,我还去了一趟洗手间。”
事不宜迟,严小保马上拨通了谢小米的电话。谢小米想了想说,上周帮忙投递的时候,刚巧碰到S局的机要交换员小刘取完其他文件准备回单位,为节省时间,谢小米直接将涉密会议通知交给了小刘,而没有进行扫码投递入柜、再由小刘开柜取出的程序。
严小保回到单位,将事情经过报告了领导,并对自己请人代投密件的行为作了检讨。后经S局保密办调查得知,小刘将涉密文件取回单位后,碰巧遇到其他需要紧急处理的事情,并未第一时间与单位进行登记交接,而是将文件袋放在了办公室的密码柜中。更巧的是,第二天小刘生病请假,之后就彻底将这件事忘在了脑后。这一系列巧合,使得涉密会议通知“不翼而飞”。
事件的直接责任人谢小米和小刘均被调离工作岗位。严小保也因工作失误,受到了单位通报批评。
“保密观”有话说
保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实施条例中对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又做了详细阐释: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
使用文件投递柜传递涉密文件,虽然不是人与人面对面交接,但是入柜前需要扫描文件袋上的二维码,相当于履行了登记手续。领取人开柜取出时,文件柜自动记录取出时间,相当于履行了签收手续。而谢小米投递涉密文件时,未按规定履行扫码登记入柜程序,直接将文件交给小刘,就等于谢小米和小刘并未履行登记签收收手续。
同时,小刘回到单位后没有第一时间与单位进行交接,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身为机要交换员的谢小米和小刘,明知行为违规,依然贪图便利,不按工作流程办事,违反了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密文件传递的相关规定,理应受到相应处理。
机关、单位应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增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细化涉密文件全生命周期内各环节的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做到环环有记录,全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