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应当在涉密人员上岗前,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其中,保密审查是上岗管理最重要的手段。保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那么,如何对拟任(聘)用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呢?
审查原则
机关、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遵循“全面审查、先审后用、分类实施”的原则,对拟任(聘)用到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全面审查。指所有行业、所有领域、所有类别的涉密人员都应进行审查,必须确保每一个接触国家秘密信息人员的可靠性。
先审后用。指保密审查应在任(聘)用前完成,确认被审查人员是否具有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条件和能力,从时间上看,审查工作应该在涉密人员上岗前完成。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不得任(聘)用到涉密岗位。
分类实施。指对拟任(聘)用到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根据岗位重要程度、涉密岗位等级及行业、领域特点确定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
涉密人员保密审查主要由政治审查和背景审查组成,一般情况下采取本人承诺和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查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⑴ 个人基本情况;
⑵ 国籍、移居、出国(境)及持有证件情况;
⑶ 政治立场;
⑷ 违法、违纪、违规情况;
⑸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家庭成员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主要社会关系由机关、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范围。
对拟任(聘)用到核心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视情况增加保密审查内容。
审查程序
机关、单位开展涉密人员保密审查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填报审查表。被审查人员如实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所填信息应为截至填报时的最新信息,要保证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不得隐瞒、漏项。
部门初审。被审查人员所在部门对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初审合格后报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保密审查。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保密审查,可以采取查询、调阅档案、谈话、走访等方式对被审查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实。需要有关部门协助审查的,提请有关部门协助审查。
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各相关审查情况,综合研判,形成审查意见。
机关、单位审批。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对审查意见进行审批,或者授权保密工作机构进行审批。
随堂小测试
一、单选
1.机关、单位应遵循( )的原则,对拟任(聘)用到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A.全面审查、先审后用、分类实施
B.全面审查、先用后审、定期复审
C.统一标准、先审后用、定期复审
D.统一标准、先审后用、分类实施
2.涉密人员保密审查按照( )程序进行。
A.审查表填报→确定密级→保密审查→审批
B.本人承诺→部门初审→确定密级→审批
C.审查表填报→部门初审→保密审查→审批
D.本人承诺→审查表填报→部门审查→审批
二、判断
3.因业务工作需要,机关、单位可以让未完成保密审查的人员提前在涉密岗位工作。( )
4.涉密人员保密审查一般情况下采取本人承诺和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查的方式进行。( )
参考答案:1.A 2.C 3.X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