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性质和地位?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国内法,在中国地域范围内,对所有涉及国有资产的公民和法人等主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二)《企业国有资产法》属于特别法,只调整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而《公司法》是普通法,规范和调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它们之间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在法律适用上要坚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才适用普通法。
(三)《企业国有资产法》即包含管理性规范,又包含效力性规范,因此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不仅会产生管理责任,也会影响有关协议的效力。因此,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必须加强涉及各种国有资产的协议的效力管理。
(四)《企业国有资产法》不仅仅是实体性规范,也是程序性规范,是一部实体与程序相结合的法律。因此,国有资产管理,不仅要遵守实体规范,也要遵守程序规范。
二、国有资产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一)国有资产划分为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两大类。《企业国有资产法》只将企业中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调整范围,而金融企业类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尚未纳入调整范围。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仅包括物权、股权和知识产权,也包括债权;不仅包括资产,也包括由出资而形成的各种权益;不仅包括现有权益,也包括可期待权益。
(三)国有权益的外延大于国有资产。国有权益是由国家以出资方式投资形成的各种权益,国有资产只是其中之一。
三、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哪些?
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参股以及实际控制公司。
四、出资人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是什么关系?
股东与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规定:股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企业具有法人财产权、生产经营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等权利。
五、出资人享有哪些权利?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12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五、六章分别从对管理者的选择和业绩考核,涉及出资人权益重大事项的审批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等不同方面落实出资人三大权利。出资人的权利包括:
(一)资产收益权。投资应当产生收益,除非是公益类公司。
(二)管理者的选择权与考核权。出资人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通过选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股东代表等方式,行使对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权,包括考察任免、经营业绩考核以及薪酬管理等。
(三)重大事项决策权。《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用27个条文明确“关系国有资产权益人的重大事项”。第30条规定的重大事项包括: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事项。之后的各节分别对企业改制、关联交易、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作了程序性规定。
六、出资人主要有哪些监督手段?
对于国有资产监督,《企业国有资产法》设立两大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系和国有企业经营监督体系,具体包括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公众监督以及出资人对企业的监督等。
七、国家出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要承担什么责任?
国家出资企业工作人员在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中,存在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不仅要承担党纪处分、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责任,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犯罪构成要件的,还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八、省属企业向省国资委报送公司章程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总法律顾问:
(二)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
(三)外聘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备案材料
十、省属企业向省国资委报送法律意见书有什么具体要求?
(一)法律意见书要求一事一议,格式规范,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严密,表述准确,结论明确。一般包括:
1.标题;
2.主送对象;
3.正文;
4.附件;
5.落款(含签字栏)。
(二)法律意见书正文一般包括:
1.问题缘由,包括论证事项来源及所掌握信息、资料的声明;
2.基本事实,包括尽职调查的情况及相关证据资料;
3.法律依据,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4.法律论证,包括对重点问题法律分析、风险评估及相关论证;
5.结论性意见或建议,包括审查结果、对现有状况及可能状况的判断、存在的风险、同意或否决意见、处理建议、注意事项等;
6.相关事项的附带说明。
(三)法律意见书的附件一般应包括相关证据资料、法律文书或规范性文件等为法律审核论证提供相应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必要的书面材料。法律意见书与重大事项同步报审时,若报审材料附件中已包括前述书面材料的,法律意见书可以只列明所审查材料的清单以及报审附件中未提供的书面材料。
十一、律师事务所申请进入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入库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律师所设立独立的党(总)支部或联合党支部;
(二)依法成立满3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经年检合格;
(三)在册执业律师30名以上,内部管理规范,专业分工明确;
(四)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有国企服务经历者优先;
(五)具有良好的声誉,且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不满足前款(二)、(三)、(四)条任意一条要求,但专项法律服务业绩突出,经两家以上(含两家)所出资企业联名推荐的律师事务所也可申请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