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75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通知》(粤厅字〔2019〕61号),我委对2017年印发的《广东省省属企业加强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暂行办法》(粤国资财务〔2017〕1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若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省属企业加强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wps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