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罗丹代表提出了关于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制度建设的建议,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发挥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近些年来,省属国有企业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广业集团属下企业机械集团丰田公司与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举办联合办学项目南方汽车学院,交通集团属下长大公路工程公司与重庆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建立技术人才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华路交通科技公司与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东交通技术学院共同建立了实习基地,提供辅助性的岗位供学生实习等等。总体而言,省属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一是需与企业的主业相结合,达到互相促进、协同发展的效果;二是需要相关政策配合支持;三是以国有资产折价入股的,需要按照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评估相关法规,规范操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支持省属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发展职业教育事业。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