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张裕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梅州原中央苏区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424号〔社会建设类〕,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们对该建议的会办意见是:
该提案建议推动省属和广州市属国有企业将新增产能的产业项目安排落户梅州,并给予固定资产投资、物流、科技创新、人才等方面的奖补资金,增强梅州自身“造血”功能。近年来,我委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粤发改区域〔2015〕117号)要求,结合省属企业粤东西北地区投资发展及重点项目工作情况,出台了《关于加强省属企业重点项目工作的方案》,切实把省属企业重点项目、省属企业到粤东西北地区发展和促进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工作抓紧抓好,分类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加强服务协调、落实督办、支持发展及考核引导。同时,我委积极鼓励和支持省属企业在新投资项目布局上向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大浦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和蕉岭县,河源市龙川县、和平县、连平县,潮州市饶平县,韶关市南雄市等13个县(市、区)倾斜,力争实现以龙头企业、大项目带动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其中,2018年交通集团、建工集团等省属企业在梅州投资建设重点项目6个,投资额逾360亿元。未来,我委将继续支持省属企业在梅州等原中央苏区布局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项目,助力原中央苏区各县(市、区)产业定位提升,缩小与珠三角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差距。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