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国资监管机构,中央驻粤企业、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平稳有序和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拟就各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再次组织开展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专人负责跟进督办,认真做好所监管及所属企业退休人员情况摸底工作。各地市国资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所监管各级企业摸底工作,中央驻粤企业由省会所在企业组织开展对所属企业的摸底工作,省属企业由集团公司负责所属各级企业的摸底工作。
二、深入摸底,建立台账。摸清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情况,包括个人信息、户口所在地、人员数量、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统筹外费用、所在地参加社保人数等,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退休人员有关诉求等,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营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良好氛围。
三、分类梳理,报送情况。总结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并按要求填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摸底统计表》。
各地、各企业请于4月30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及统计表一并报送省国资委(同时报电子文档),提供具体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附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摸底统计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