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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开
同意广晟公司拟发行公司债
发布时间:2017-06-15 14:28:12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财务与金融创新管理处
同意广晟公司拟以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发行主体,以其持有的中金岭南和风华高科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融资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同时,广晟公司拟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对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增信。(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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