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措施
通过单独成文出台,或结合其他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予以推进等举措,有序有效推动排名奖励机制、项目跟投机制、放宽担保限制机制、创新项目贴息机制、超额研发后补助机制、清单管理机制、容错机制等七项机制落地。
实施步骤
1.在2016年度国有企业国资预算中安排2000万资金,以贷款贴息的方式,助推企业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
2.结合《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原则激发省属企业改革创新活力的意见》(粤国资党委〔2016〕20号),落实容错机制。
3.结合《关于公布省属企业2015年度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优秀奖的通报》(粤国资函〔2016〕955号),落实排名奖励机制。
4.结合《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粤国资规划[2016]6号),落实项目跟投机制.
其他机制将结合其他制度的制订和实施继续扎实推进。
责任分工
委内各处室按职能分工办理.
监督方式
委领导牵头,委办公室督办。